本协议于2023年10月1日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XYZ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注册地址:某城市某街道123号。
乙方:ABC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注册地址:某城市某商业区456号。
鉴于:
1. 借款人希望通过贷款扩大生产设施,以提升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 贷款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实现业务扩展。
因此,双方同意就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贷款金额及用途
1.1 贷款金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的商业贷款。
1.2 贷款用途:该笔贷款仅用于借款人扩展生产设施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厂房改造及相关费用。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目的。
第二条 贷款期限及利率
2.1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三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至2026年10月1日止。
2.2 利率:贷款金额按年利率为5%计算,利息按季度结算。借款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利息。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借款人有权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及时获得贷款金额。
3.1.2 借款人应按期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1.3 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用途的进展报告,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3.1.4 借款人应保证在贷款期间不减少生产设施的经营规模和形式。
3.1.5 借款人应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贷款项目合法合规。
3.2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贷款人有权核查借款人贷款用途的合规性,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财务及使用明细。
3.2.2 贷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3.2.3 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采取合法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追索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借款人如未按约定时间还款,需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正常利率的150%计算。
4.2 如借款人故意隐瞒财务状况或贷款用途,贷款人有权提前终止贷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4.3 借款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相关证明,若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视情延缓履行,但不超过三个月。
4.4 如贷款人未按协议时间发放贷款,借款人可向贷款人收取逾期款项的利息补偿,利息标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5.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不得随意变更。任何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2 在贷款期间,借款人若需提前偿还贷款,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在获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3 如借款人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还款条款,但变更内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XYZ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ABC银行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