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BC公司与XYZ公司500万元借款的专项协议
甲方:ABC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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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XYZ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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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 甲方因经营需要,寻求短期融资,以促进资金周转。
2. 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借款,以支持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500万元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称“借款”),用于甲方的流动资金需求。
第二条 借款期限
2.1 借款期限为自2023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共计六个月。
2.2 借款到期后,甲方应将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归还乙方。
第三条 利率及利息计算
3.1 本借款的年利率为6%。
3.2 利息的计算方式为:利息=本金×年利率×借款天数/365。
3.3 借款在到期前,甲方可随时提前还款,但需提早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借款用途
4.1 甲方承诺将借款用于其合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违规行为。
4.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借款使用情况的相关资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有权按约定的期限和条件获得借款;
5.1.2 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1.3 有义务向乙方如实报告借款使用情况。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有权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借款;
5.2.2 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并对甲方如实报告的情况提出要求;
5.2.3 有义务在借款协议生效后及时将借款划付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 还款方式
6.1 甲方应于借款到期日将借款本金和利息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2 具体银行账户信息由乙方于借款生效前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乙方有权按照未付款项的日利率0.05%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7.2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借款用途未能按约定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全额偿还借款。
7.3 若甲方在借款期间发生重大财务问题、破产、清算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因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所有。
10.3 如本协议的某一条款因法律原因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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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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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