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深圳市科技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品
甲方同意将以下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品”)租赁给乙方:
1. 设备名称:高精度数控机床
2. 设备型号:XYZ-1234
3. 数量:1台
4. 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附录A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项继续租赁或归还设备。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分为36期支付。
2. 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并监督乙方对设备的使用情况。
2. 甲方应按时提供设备的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
3. 甲方应在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时,及时派人进行维修。
4.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设备,但不得转租或出借设备。
2.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 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合理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4.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装或拆卸。
第六条 设备所有权
租赁期间,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乙方对设备仅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选择购买设备,按市场评估价支付即可转让所有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2.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全部租金及违约金。
3. 若甲方未能按时提供设备或服务,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由受到影响的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 双方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并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科技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月1日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