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XYZ-ABC-00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自愿达成,并共同遵守。
甲方:XYZ科技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大厦101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乙方:ABC投资集团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大厦202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企业,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市场潜力;
2. 乙方为一家专注于投资领域的公司,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资源;
3. 双方希望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共同促进甲方的发展,推动乙方的投资收益最大化。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股权投资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通过合作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 投资金额与股权比例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投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用以甲方的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运营资金。
2. 乙方通过此次投资获得甲方10%的股份,甲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该股份进行登记。
3. 甲方承诺在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及经营数据,定期向乙方报告经营状况。
1.2 甲方有权在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框架内,行使其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股东会议、选举权及表决权。
1.3 甲方应通过合理的经营活动,保护乙方的投资权益,并在项目进展中及时向乙方报告重大事宜。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参与甲方的股东会议,对甲方的重要决策进行表决。
2.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干预甲方的日常经营活动。
2.3 乙方有责任支持甲方的发展,包括提供资金、市场资源、管理经验等,但不承担甲方的具体运营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若乙方未按时出资,甲方有权按照出资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出资迟延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乙方仍须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使用资金或未能按时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警告,若未能改正,乙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投资金及相关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的意愿签订续约协议。
2. 本协议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协议内容。
第六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充分理解、认同后填写并签署生效。
甲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
XYZ科技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明
日期: 2023年10月1日
乙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
ABC投资集团(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日期: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