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ABC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DEF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共同成立智慧城市项目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期间的财务管理职责与权利,保障合资公司财务健康运营,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协议。
第一条 合资公司基本信息
1.1 合资公司名称:__________
1.2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
1.3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第二条 资金投入
2.1 甲方及乙方应按照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向合资公司注入资金。初期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出资比例为____%,乙方出资比例为____%。
2.2 双方应在合资公司成立后的_____天内完成资金的注入。
2.3 资金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到合资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
第三条 财务管理原则
3.1 合资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合法、合规、透明的原则,确保合资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与准确。
3.2 财务管理由双方指定的财务负责人共同负责,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共享。
3.3 合资公司应在成立后的_______个月内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提交双方审议。
第四条 账务处理
4.1 合资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设立基本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
4.2 甲方与乙方各自提供所需的财务数据和相关资料,确保合资公司账务的准确无误。
4.3 财务负责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_______天内,向甲乙双方提交财务报告,内容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第五条 利润分配
5.1 合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双方协议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5.2 合资公司在支付必要的税费后,净利润按照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3 利润分配应在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_______天内进行。
第六条 财务审计
6.1 合资公司应聘请具有合法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合资公司年度财务进行审计。
6.2 审计报告应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天内完成,并向甲乙双方提交。
6.3 如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双方应根据审计机构的最终意见进行整改。
第七条 纠纷解决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资公司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
7.3 因各方原因引起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8.2 如果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资公司受到损害,违约方应承担合资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8.3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不履行,责任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均须诚实守信,遵守协议条款。
9.3 若在合作期间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须经双方书面协议确认。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协议中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修改或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