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广州华信国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从事高科技产品研发及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和发展潜力。
2. 乙方为注册于广州市的国有资本管理企业,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及资本管理能力,愿意对甲方进行融资支持。
3. 甲方因项目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融资500万元人民币,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及用途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
2. 甲方承诺将上述融资金额用于公司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以及日常运营相关支出,具体用途需在融资申请中明确。
二、融资方式
1. 乙方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将500万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在融资金额到账后72小时内向乙方出具收款确认书。
三、利息及还款方式
1. 融资金额的年利率为5%,利息按年计算。
2. 甲方应于融资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将融资本金及其利息一次性偿还给乙方,具体还款日期为2024年XX月XX日。
3. 若甲方未能按时还款,逾期部分将按借款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利息。
四、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在融资合同有效期内,根据融资用途合理使用资金。
(2) 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提供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的相关报表,并主动披露可能影响融资安全的重大事项。
(3) 在合同效力存续期间,甲方有义务定期向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乙方对资金融资项目的了解。
(4) 甲方应按约定日期偿还融资本息,如未能履行,须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资金到账前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确保融资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2) 乙方有权随时了解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帐户汇款后48小时内确认资金到账,并向甲方出具有关收款的书面凭证。
(4)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机密和融资信息。
五、担保条款
1. 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提供以下担保作为本协议的担保:
(1) 甲方在融资期间,由其主要股东提供个人担保。
(2) 甲方同意以其在融资期间所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具体抵押物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署抵押协议。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偿还融资本息,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5%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约定的融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融资金额5%的违约金并可解除本协议。
3. 无论甲方或乙方任一方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支出。
七、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3. 若法律法规或政策水平提高,影响本协议的部分内容,甲乙双方应定期协商调整合同条款。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争议。
九、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补充约定。
甲方:北京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广州华信国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