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2023-XY00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0日签订:
借款人:王先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XXX。
出借人:张女士,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XXXX。
鉴于王先生(借款人)因个人消费需求,特向张女士(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承诺将所借款项用于个人消费,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其他不当用途。
三、借款期限
本协议所述借款的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四、利息
1. 本借款为无担保借款,年利率为5%。
2. 借款利息计算方式:利息按年计算,按季度支付。借款人需在每个季度末支付相应利息,首次支付于2023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支付于2024年10月10日。
五、还款方式
1. 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后,将本金和最后一期的利息一次性返还给出借人。
2.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应至少提前十五(15)天通知出借人,以便作出相应安排。
六、权利和义务
1. 借款人权利:
a.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获得借款并根据约定支付利息。
b. 有权在贷款期满之前提前还款,且符合相关通知条款。
2. 借款人义务:
a.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支付全部利息及本金。
b. 不得将借款用于任何非法或其他未告知的目的。
3. 出借人权利:
a.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收取借款的利息及本金。
b. 有权随时查阅借款人的使用情况,确保款项用于约定目的。
4. 出借人义务:
a. 在借款人符合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将款项按时借出。
b. 不得无故干扰借款人按约定使用该款项。
七、违约责任
1. 借款人如未按时支付利息或本金,需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 借款人如提前还款,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出借人,出借人有权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相当于未通知期间资金的实际损失。
3. 出借人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借款,应向借款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金额为五千元人民币(¥5,000.00),并承担因违约导致的相应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蓄意,即为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任何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双方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决。
九、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借款人与出借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各方均应严守。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