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就设备融资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设备融资租赁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于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相互遵守,确保租赁关系顺利进行。
第二条 租赁设备
1. 租赁设备名称及规格:甲方所需租赁设备为(具体设备名称),其规格参数应与甲方提供的清单一致。
2. 租赁设备所有权:本协议涉及的设备所有权由乙方持有,甲方在租赁期间对设备拥有使用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如12个月),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2.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甲方可通过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续租请求,续租事宜需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 租金总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为每月(或每季度)支付(具体金额/时间)。
2.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租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由乙方提供。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按期获得租赁设备的使用。
1.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
1.3 甲方应妥善使用租赁设备,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装。
1.4 租赁期间,甲方应对设备的保管和维护负责,若设备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
2.2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租金后,及时将租赁设备交付甲方。
2.3 乙方有义务对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指导。
2.4 若因设备故障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设备。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具体比例,如万分之五)计算。
2. 若甲方擅自修改设备结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 若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租赁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造成的损失赔偿。
4.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相关责任由不可抗力因素承担。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解除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2. 如甲方在租赁期间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期限,如30天)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如甲方破产、无力支付租金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直至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需书面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