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真实意思,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及分配方案。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财产及其他合法取得的资产,均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存款、不动产及投资收益等。
1.2 双方因共同经营、投资、合作所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下列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仅属于一方所有:
a) 一方婚前所持有的财产;
b) 婚后由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赠与方明示为共同财产);
c) 婚后获得的个人专利、著作权及其他个人收入;
d)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
2.2 个人财产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和分配条款的影响。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管理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合理支出和投资决策。
3.2 双方应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彼此公开财产状况,确保透明度。
3.3 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处置等重大决策,需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作出决策。
第四条 财产分配
4.1 在协议终止、有一方提出离婚或夫妻关系解除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分配,原则上各占一半。
4.2 若一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特别突出,可以在分配时考虑其贡献优先权。
4.3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各自所有,不受共同财产分配的影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2 违约方应当在接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未能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6.3 协议的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优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7.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8.3 双方确认本协议已充分理解,并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