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婚姻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婚姻另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原始投资的增值部分、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
1.2“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及婚后由一方通过个人遗赠、继承或其他非婚姻关系途径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归属
2.1 甲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均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1) 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到的收入;
(2) 双方共同经营的业务所产生的利润;
(3) 任何一方以共同财产投资所得的权益、利息及收益;
(4) 双方共同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
(5) 其他在共同生活期间获取的财产。
2.2 个人财产的归属由取得财产的一方独自享有,双方应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管理共同财产,确保其保值增值。
3.2 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决定产生的处分行为,特殊情况除外。
3.3 甲方和乙方应定期共同清点、评估共同财产,确保对财产状况的透明与了解。
第四条 维护共同财产
4.1 双方应对共同财产尽合理注意义务,避免因过失、故意行为导致财产损失。
4.2 双方应共同承担维护和管理共同财产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维修费用等。
第五条 财产分配
5.1 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共同财产应按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合理分配,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各占50%的比例。
5.2 分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现金分配;
(2) 不动产分配;
(3) 动产分配;
(4) 利益分享等。
5.3 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如果存在债务,应先偿还债务后再进行分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违约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财产价值减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律师费等。
6.2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管理共同财产,导致财产贬值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
7.2 若双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7.3 协议终止后,已发生的权利义务仍应依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8.2 合同的生效不影响各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由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见证人在此确认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签署本协议的真实意愿和内容表示认可。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