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鉴于本协议签署时,合法婚姻关系已成立,现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后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联合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工作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2)在婚姻期间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3)赠与及继承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或遗嘱有特别声明为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及其产生的收益;
(5)其他依法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财物。
1.2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及婚后依法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个人名义的房产、汽车、股票等;
(2)个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
(3)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其他合法资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有权平等管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转让或抵押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2.2 甲乙双方有义务在共同财产管理中进行公正、透明的信息共享,及时提供财产变化的相关证明文件。
2.3 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处分,并补偿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分配
3.1 财产管理
(1)双方应以协商的方式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管理方案,包括资产配置、投资决策等。
(2)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重大决策(如购置不动产、大额投资等)均需达成一致意见。
3.2 财产分配
(1)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甲乙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配,原则上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值进行分配;
(2)如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意见不一致,可采用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条 居住权与居住保护
4.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享有共同居住权利,共同居住的住所应被视为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驱逐另一方。
4.2 若因某种原因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居住权的分配应考虑对子女的抚养、照顾条件及依赖情况。离婚后无子女的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定居住权,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5.2 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如需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予以补充,确保双方权利与利益不受侵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证明。
(以下为双方签字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