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自愿缔结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后取得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及其它金融资产;
(2)婚后共同经营的企业及其所产生的收益;
(3)任何一方在婚后获得的赠与或继承的财产,若未明确注明为个人财产的,也视为共同财产;
(4)双方共同使用的物品及资产。
1.2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1)婚前各自的个人财产;
(2)婚后如果一方在外进行高风险投资所产生的损失;
(3)双方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物。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充分沟通,共同协商,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
2.2 夫妻双方同意设立共同财产管理账户,所有共同财产的收入及支出需通过该账户进行管理,具体管理事务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随时查阅相关账目。
2.3 双方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对共同财产的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处置
3.1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包括出售、出租、抵押等重大事项,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
3.2 如一方因个人原因急需处置共同财产,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合理解释,必要时依照市场价进行处置。
3.3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共同财产状态,或索取相应赔偿。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4.1 在离婚或夫妻关系解除的情况下,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双方的情况协商决定。
4.2 在共同财产分配时,应优先保障双方及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具体财产的分配涉及房产、车辆等实物财产时,双方可协商协商使用权或共同拥有权。
4.3 如一方对共同财产分配存在异议,另一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必要时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5.2 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同意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拒绝协商共同财产管理及分配等。如果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违约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补充,都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可生效。
6.3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