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妻子):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丈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地址: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以下统称为“双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并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对婚内财产的管理及分割方式,特此订立本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宗旨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对婚内共同财产的管理及分割条款,确保双方在婚姻期间及离婚后的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家庭和睦,促进夫妻关系。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获取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务所得;
(2)投资收益;
(3)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4)存款、股票、基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5)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赠与时明确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2. 权属不明或待认定的财产,双方协商确定其性质。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转让、出售、债务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但需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 共同财产的使用、管理和支出决策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不得一方单独决定。
3. 双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有关共同财产的财务状况、支出账户及其他相关信息,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财务信息。
第四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如因婚姻关系终止(包括离婚、分居等情况),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按各方贡献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2)需充分考虑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经济贡献、家庭付出、照顾家庭成员等因素;
(3)若一方在婚内对共同财产有重大贡献,另一方应适度给予补偿。
2. 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所导致的直接损失;
(2)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若因违约导致法律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修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任何一方欲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3. 如本协议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过程中,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