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夫妻双方于《日期》在《地点》签署,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甲方与乙方依据互相尊重、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婚内财产的管理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的定义如下:
1.1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利息、投资收益、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
1.2 “个人财产”指任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获得的以个人名义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1.3 “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共同负担的家庭开支等。
1.4 “个人债务”指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所独自承担的债务。
第二条 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与乙方均有权利就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2.2 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管理共同财产的义务,确保财产的合理使用与增值。
2.3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出售、抵押共同财产,需经另一方同意。
2.4 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对于个人债务,需由各自负责,不得影响对方的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对于重大财务决策(如购置房产、投资等),双方应提前沟通并达成书面协议。
3.2 双方均可提议对共同财产的调整方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实施。
3.3 双方有义务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理和评估,确保财产安全和增值。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4.1 夫妻双方同意,在离婚或财产分配时,共同财产应按50%:50%原则进行分割,除非双方书面同意采用其他方案。
4.2 对于婚后获得的财产,双方都有权提出主张;如有争议,需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
4.3 婚前个人财产如未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归各自所有;如已转化,各自当承担相应的分配比例。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违反协议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2 若一方被判定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法请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损失总额的10%。
5.3 雇佣律师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变更均需双方书面同意。
6.2 在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有重大变故(例如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另一方可申请解除协议,需经合法程序进行。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受任何外在条件限制,任何未执行的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若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