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有关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管理不善或争议引起的纠纷。
第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协议内容。
第二章 财产的认定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财产:
1.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等;
2.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购置的财产,如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视为共同财产;
3.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等;
4.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通过赠与、继承获得的财产,若对方明确同意将其转为共同财产的;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条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1. 婚姻前,任何一方所持有的个人财产;
2. 婚姻前,任何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且明确注明为个人财产的;
3. 对方同意的任何财产转移明确标记为个人财产。
第三章 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五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原则:
1. 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2. 任何一方在使用共同财产时,应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3.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可按实际情况共同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支出、家庭投资等。
第六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
1. 共同收入应在双方协商后,根据家庭需要决定支出比例;
2.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让、抵押、出售共同财产,需经对方同意;
3. 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双方共同协商,并制定出明确的使用方案。
第四章 财产的分配与处置
第七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解除、离婚时依法分配;
2. 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3. 共同负债的清偿,应在共同财产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再分配。
第八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
1.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如需处置共享财产,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未征得同意的,处置行为无效。
2. 在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救助、法律强制执行等,任何一方可单独处置共同财产,但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进行相应的协商。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由,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免责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并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若因法律、政策等外部因素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