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婚内财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房产、车辆等。
1.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独立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财产、个人财产收益等。
第二条 财产的确认
2.1 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在婚姻前已有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
(2)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在婚姻前已有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
(2)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________________
2.3 共同财产确认:
(1)双方同意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资产除个人财产外,均视为共同财产。
(2)双方应保持账目清晰,及时告知对方各自的财产取得及使用情况。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3.1 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任何一方需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决策时,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2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处分共同财产,应对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 财产分割
4.1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及法律规定。
4.2 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4.3 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第五条 个人财产的保护
5.1 双方应确保各自的个人财产不因共同生活而受到侵害。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或侵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5.2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益应视为共同财产,特别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赔偿金额应涵盖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合适的间接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7.2 双方如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同意后生效。未经过书面同意的修改无效。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