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
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上述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地点签订,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与分配事宜,特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投资、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物业、存款、股票及其他财产。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其他劳动报酬;
(2)投资收益、经营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属于双方共同继承或赠与的部分);
(4)购置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
2.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及婚后通过个人劳动所得明显标注为个人财产的资产。
第二条 个别财产的界定
1. 个别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个人使用和支配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财产,婚前所投资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2)继承或赠与所得(明确注明只归一方所有的部分);
(3)个人特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如专利、著作权等)及相关收益;
(4)其他明确归属于单方的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夫妻双方应享有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权,双方应本着平等原则共同决策重大财产事项(如房产、车辆的购买和出售等)。
2. 个人财产的管理由各自的所有权人单独行使,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使用。
3. 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影响较大的决策。
第四条 财产分配
1. 在离婚或分居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在家庭中的贡献(如抚养子女、家庭事务处理等);
(2)双方的经济状况及未来生活需要;
(3)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情况。
2. 个别财产在离婚或分居时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足以弥补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违约方应对因违反协议所导致的法律费用、仲裁费用等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婚姻关系结束。
2. 如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 本协议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的,可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请求。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或补充。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