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为明确双方婚内财产的归属,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终止后,涉及共同购房及其他婚后财产的分配方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房产的取得与归属
1. 共同购房:甲乙双方同意,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则该房产为共同所有,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权。
2. 单独购房:若甲或乙一方以自身名义购买房产,应明确该房产的产权归属,未约定的情况下视为该购房一方单独所有。
3. 房产登记:共同购房时,双方应在房产登记时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与双方的书面约定相一致。
第三条 其他财产的归属
1. 婚后所得财产:如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除法律规定应归一方所有外,原则上均为共同财产,双方按比例享有。
2. 个人财产:婚前各方的个人财产(包括遗产、赠与、婚前个人购买的财产等)为个人独立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共同债务的承担
1. 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信用卡债务等,均为共同债务,双方应按照约定共同承担。
2. 单独债务:一方因个人原因所产生的债务,应由该方独自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偿还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权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总额应为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2. 因违约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确认。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生效不影响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获得的财产权益。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完整性:本协议包含双方之间所有关于婚内财产的约定,若有其他协议、承诺与本协议相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 通知方式:双方在本协议中所发送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对方登记的地址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3. 完整性: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将不受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前期承诺影响。
第九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事件使得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且可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免除履行责任,但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