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双方已合法结为夫妻,为明确各自的财产权利及义务,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婚内财产及债务承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收入和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但不包括双方明确约定的个人财产。
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婚姻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未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
3. 债务:指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民事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卡债务、个人消费债务等。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收入、收益及附属权益,均视为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1) 双方工资、奖金、津贴等各类收入;
(2) 共同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等所产生的利润;
(3) 共同或单独购买的房产、汽车及其他高价值物品,若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
(4) 双方共同投资及金融资产的收益。
2. 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理需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协议或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确认
1. 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应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 乙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3) 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接受的继承或赠与(明确为个人财产的);
(4) 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余额、个人投资收益等,依据账户名义确定。
2. 如个人财产在婚内发生增值,应由当事方自行享有,不作共同财产处理。
第四条 债务的承担
1. 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按各自的经济能力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比例共同承担。
2. 若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产生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除非该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的合理支出。
3.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任何一方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不影响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财产的处分
1. 共同财产的处分应经双方同意,实施前应以书面方式确认。
2. 个人财产的处分,依当事方意愿进行处置,不受另一方的限制。
3. 各方在处分财产及债务的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及时向对方披露相关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造成对方损失,应依法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2. 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的,违约方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支付合理的诉讼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