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乙双方系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出于对财产安全与管理的考虑,愿就婚内财产的保护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2.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形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1. “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双方均享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持有的由个人独立享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获得的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条 财产申报
1.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书面申报各自的个人财产,并列出相关证明文件。
2. 双方所申报的个人财产不得隐瞒、伪造或遗漏,若有违反,视为违约。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1. 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共同管理,任何一方在共同财产方面的支出、投资事项应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2.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如出售、赠与、抵押等),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及独立处分
1. 甲乙双方个人财产由各自独立管理,另一方无权干涉。
2. 各方可单独支配其个人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共同债务的承担
1. 甲乙双方均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
2. 在共同债务产生前,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财产的处理原则
在甲乙一方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原则为:
1. 共同财产按双方实际贡献及需求进行分配。
2. 个人财产由各方独自保有,不受影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
2. 若因隐瞒、伪造个人财产信息而导致争议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对协议内容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形成书面文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