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与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置日益重要,为明确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以何种形式取得的,因夫妻共同努力或共同投资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产、车辆、股票、债券、存款、养老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1.2 个人财产:指一方在婚姻存续前已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获得的遗产、赠与或其他特殊形式的财产。
第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2.1 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制定财产管理方案,并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与处置。
2.2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抵押、赠与等。
2.3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50%。如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共同财产损失,责任方需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赔偿。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处置
3.1 甲方和乙方应当各自维护和管理自己的个人财产,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3.2 个人财产的收益或增值应归个人所有,且不得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3 个人财产如需转让或处置,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处理完成后向对方进行说明。
第四条 财产的明示与保全
4.1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各自名下的财产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权益,确保财产状况的透明性。
4.2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转移或改变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状态,如发现有此行为,受害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赔偿因违约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5.2 如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讨由于此种违约导致的所有损失,并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形成书面文件。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自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
8.3 本协议一旦签署,即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充分理解与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