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缔结本婚内财产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使用、处置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劳动、投资、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所得、房产、银行存款等。
1.2 个人财产:指婚前由一方单独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由一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或双方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
第二条 婚内财产的管理
2.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原则为:共同使用、共同收益、共同承担风险。
2.2 夫妻双方应共同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事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处理共同财产。
2.3 甲方与乙方可各自管理和使用个人财产,任何一方在使用个人财产时,不得影响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处置
3.1 所有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享有平等的使用和分配权。
3.2 在离婚、分居或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共同财产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分配。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公平原则进行拆分。
3.3 任何一方在出售、转让或抵押共同财产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保护与处理
4.1 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4.2 个人财产的使用、管理、处置等事项,应由财产持有人自行决定,另一方不得干涉。
4.3 若双方在婚姻期间,任意一方希望将个人财产转赠给另一方,则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以明确财产性质的改变。
第五条 账户管理
5.1 夫妻双方在婚后可设立共同账户作为共同财产管理的方式,双方应按约定等额存入共同账户。
5.2 共同账户的存款、取款和使用均需经双方同意,双方应定期公开账目,确保财务透明。
5.3 共同账户中所存金额,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依照共同财产的分配条款处理。
第六条 债务承担
6.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若债务是因一方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则应由该方承担责任。
6.2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3 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债务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诉讼费用。
7.3 如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8.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8.3 在本协议生效后,若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不再适用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调整。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争议发产生后,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