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婚内财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合法登记结婚,基于双方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和分割,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夫妻共同收入,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报酬和其他劳动所得;
2. 夫妻共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3. 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合法途径所购置的房产、车辆、金融账户及其他物品;
4. 其他相互约定的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保持各自的个人财产独立,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 一方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3.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独自取得的财产,例如独立投资所得等;
4. 其他明确为个人财产的财物。
第三条 财产的确认与管理
1. 甲方与乙方均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晓对方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详细情况,相互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2. 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共同管理和使用,重大开支和处置行为须经双方同意。
3. 在共同财产管理过程中,如因一方的过错或故意行为导致共同财产损失,损失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四条 财产的分割
1. 在婚姻关系终止(无论是离婚或其他原因)时,双方应按以下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经过核算后,平等分配,原则上各占50%。
(2)针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选择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补偿、实物分配等。
2. 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处置权由各自享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2. 一方如因故意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或以不当方式妨碍另一方行使合法权利,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并追认共同财产的归属。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将在双方签字之后,形成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