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配偶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虑到甲方与乙方自愿依照法律规定及自愿原则设立婚内财产协议,特制定本协议,以保障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富的合理分配。本协议在双方平等、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婚内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赠与、继承所得等。
1.2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指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婚姻期间接受的个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该等财产在本协议中定义为“个人财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有权共同使用、管理和处分共同财产。
2.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的重大决策(如购房、投资),确保对共同财富的合理使用与分配。
2.3 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除非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2.4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共同财产的完整性,不得故意损坏或贬值共同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富的管理
3.1 甲乙双方对各自的个人财富享有独立的管理与支配权,任何一方的个人财富不以任何理由侵犯或干涉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3.2 甲乙双方应就各自的个人财富进行清晰的记录,保障透明度,以便于确认个人财产界限及归属。
3.3 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行为,应当明确其性质、目的及资金来源,确保不混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富。
第四条 财产分割条款
4.1 在婚姻关系解除(包括离婚、分居等)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双方各分得50%。
4.2 对于各自的个人财富,离婚时不予分割,个人财富将由各自单独保有。
4.3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具体的财产分配方案,协商不成时,遵循法律规定的财产分割原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违反协议条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2 若发现有隐瞒、转移、贬值共同财产的行为,受到侵害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查封、保全。
5.3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修订与解除
6.1 本协议在双方的共同书面同意下可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生效,原协议自动失效。
6.2 本协议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自动终止,除非在另行书面约定中规定继续有效的条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原因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明确,双方已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