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订立:
甲方(夫):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乙双方为合法夫妻,双方均希望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家庭事业及子女未来教育的保障,因此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及范围
1.1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创造、取得、管理和享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收入、奖金、津贴等经济收入;
(2)双方共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3)婚后购置的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4)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明确为个人财产外)。
1.2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及范围
2.1 个人财产是指婚姻关系成立前(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属于任一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赠与(且赠与方明确为个人)而取得的财产;
(3)一方因个人奋斗、业绩等取得的财产(如专利、著作权等)。
第三条 财产管理和使用
3.1 双方同意,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置、赠与或转让共同财产。
3.2 双方同意,个人财产由所有者自行管理和使用,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财产分配原则
4.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财产的分配。
4.2 在未来如遇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财产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2)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合理分配;
(3)一方责任导致共同财产减值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子女教育保障
5.1 双方同意,为了保障已出生及未来子女的教育权利,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课外辅导费、兴趣班费等,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双方同意在子女教育方面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子女的教育支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需双方共同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6.2 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限其在指定时间内纠正该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在限期内尽义务,守约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7.2 本协议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单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不应理解为其放弃该权利。
9.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