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双方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
1.1 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其他合法手段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稿酬、经营收益、投资收益等。
1.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若未明确说明为共同财产的,均视为个人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2.1 共同财产的管理应由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如需出售、赠与或其他形式转让共同财产,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2.2 共同财产的收益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应按照相应的比例协商分配。
三、个人财产的确认
3.1 甲方确认婚前个人财产为:_______________(具体财产清单)。
3.2 乙方确认婚前个人财产为:_______________(具体财产清单)。
3.3 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共同财产,除非一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或经对方同意而将个人财产转为共同财产。
四、财产的分配原则
4.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公正地进行分配,双方应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及双方的贡献程度进行协商。
4.2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离婚时,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债务处理
5.1 双方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承担,并按比例分担。
5.2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承担,另一方不负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六、协议的修订与解除
6.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6.2 本协议的解除应经双方一致同意,但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违约方应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低于损失金额的两倍。
7.2 如因一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导致共同财产受损,由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未果,则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9.2 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均已充分理解其内容及法律后果,且在签署时未受到任何胁迫或误导。
十、附则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