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次婚姻中双方共同财产及债务管理的详细约定合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第二次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务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在本协议中,双方同意共同财产是指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法定婚姻期间和双方约定的婚姻生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1. 现金及银行存款;
1.2. 物业及土地的所有权;
1.3. 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
1.4. 股权及其他金融资产;
1.5. 知识产权及商标权;
1.6. 任何其他归属于双方的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双方明确双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2.1. 婚前各自所拥有的财产;
2.2. 婚后各自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
2.3. 其他依法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
第三条 债务的管理
3.1.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均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卡债务、共同投资等。
3.2.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均由个人承担。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婚前债务、婚后个人独自承担的贷款等。
3.3. 双方同意,对于共同债务的管理,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第四条 财产增值
4.1. 双方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益,视为共同收益,双方须平等分配。
4.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产生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损失不计入共同财产的负担。
第五条 财产分配
5.1. 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份额均为50%(如有特别约定另行说明),双方可协商分配具体财产。
5.2. 个人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不予分配,归各自所有。
5.3. 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另一方提供经济支持,视为礼赠,无需返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假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意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
6.2. 违约方需在接到守约方的违约通知后十日内作出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及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