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定
1.1 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由甲乙双方联名购买的财产,以及以夫妻名义共同经营的商业资产和投资收益。
1.2 甲乙双方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及其他合法经济收入)在婚姻存续期间,均视为共同财产。
1.3 除上文约定外,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的特别约定,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均应视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界定
2.1 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a) 婚姻前已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存款、债权等。
(b) 婚姻存续期间由甲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2.2 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a) 婚姻前已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存款、债权等。
(b) 婚姻存续期间由乙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2.3 个人财产的界定,应当有相关证明文件(如购买合同、遗嘱、赠与合同等)。
第三条 财产管理权利与义务
3.1 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均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分权,但二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重大处分(如出售不动产、放弃债权等)。
3.2 甲乙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妥善管理共同财产,确保共同财产不受损失,并及时向对方报告相关信息。
3.3 个人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分权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随意侵害他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3.4 任何一方不得在管理共同财产过程中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有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共同负债的规定
4.1 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需产生的合理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4.2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产生的个人债务,均由该方自行承担;如因另一方的行为使共同财产受到损失,需对此进行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协议约定,若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
5.2 一方如未按照协议履行信息告知义务,使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违约方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及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2 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可书面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备法律约束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受双方提出的婚姻存续期和其他个人生活的影响。
9.2 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而失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9.3 关于本协议的解释及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作书面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