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为维护双方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管理职责,促进和谐家庭环境,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劳动报酬;
(2) 投资所得、银行存款、股票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收益;
(3) 不动产、动产的购买价值及其升值部分;
(4) 其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1.2 除了前款所述的共同财产以外,甲乙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各自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均视为个人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2.1 甲方和乙方对各自的个人财产享有完全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置权。
2.2 在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互相尊重,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2.3 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随意转让或处置,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3.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以成立共同财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共同财产的具体管理和使用。
3.2 共同财产的处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书面文件方可生效。
3.3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三个月内共同制定年度财产管理计划,涉及共同财产的使用、投资及分配等方面,确保共同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
第四条 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4.1 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合理分担日常生活开支。
4.2 甲方和乙方均应在每月的最后一日交出当月的收支明细,以便观察共同财产的增长情况,并对支出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调整。
4.3 夫妻双方有权就非日常支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购置不动产、大额投资及子女教育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5.2 违约方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的十天内,补偿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失,如未按时执行,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有义务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共同书面同意。
6.2 在下列情况下,协议可解除:
(1) 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协议无法实施;
(2) 一方出现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协议的基础关系破裂。
6.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共同财产,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由于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日。
8.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