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配偶二):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合法夫妻,双方希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各自的财产权利与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名义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收入、奖金、津贴等;
(2)经营所得、投资收益等;
(3)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地产、车辆及其他动产;
(4)继承、赠与所得(若赠与时明确为共同财产);
(5)其他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1.2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任一方个人名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个人财产;
(2)因一方个人行为所获得的财产;
(3)个人继承、赠与所得(若赠与时未明确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利使用、处置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财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前提是重大财产的处置须征得对方同意。
2.2 乙方有权利参加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置,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3 双方应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相应的义务,保证共同财产的完整性和增值。
2.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若需处置,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共同决策,任何一方提出的管理方案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3.2 双方有权利提出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建议,涉及金额超出一万元的重大支出项目,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3.3 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士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但需经双方同意,并共同承担管理费用。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4.1 在双方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为50%:50%。
4.2 若一方对已有的财产提出异议,需提供有效证据以证明该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
4.3 如果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选择公正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5.2 违约方需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50%。
5.3 因违约造成的财产纠纷,违约方应负责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
6.2 甲方或乙方如需解除本协议,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6.3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8.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