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配偶A):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B):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合法夫妻,并希望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购置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资产。
1.2 本协议所称“个人财产”,是指婚前一方拥有的财产,或婚后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归属
2.1 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
2.2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不予分割,仍归原所有人所有。
2.3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若为一方提供经济支持的结果,应经双方同意后可部分或全部划归出资方所有,但需在财产登记时注明。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双方对共同财产应共同管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处置共同财产。
3.2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协商确定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账户的开设、财务报表的制定及年度财务审计等。
3.3 若一方因家庭需要或子女利益而提出针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建议,另一方应予以配合和合理支持。
第四条 收入分配
4.1 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等劳务收入在扣除个人所需的合理生活支出后,均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具体比例为:甲方____%,乙方____%。
4.2 若一方在外工作的收入超过某一额度,需向另一方透明报备,并共同商议该部分收入的使用及分配计划。
第五条 共同财产的处分
5.1 共同财产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赠与、质押、抵押等,均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5.2 若一方因必要的临时使用需要而处置共同财产,需事后及时向另一方告知并说明理由。
5.3 对于共同财产的重大变更,如宅基地的出售或房产的抵押,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子女抚养
6.1 夫妻双方愿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在经济分配上,双方可依照约定的比例分担。
6.2 子女在抚养过程中所产生的重大费用支出,需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2 若因一方违反约定,导致共同财产受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
7.3 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对方通过法律途径向其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如因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9.2 协商或诉讼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处理本协议相关事宜。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