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分配和管理事宜,避免未来因财产而产生的纠纷,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以外,均视为共同财产。
1.2 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
(a)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动收入;
(b)共同投资所得的收益;
(c)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车辆、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
(d)其他双方共同享有或共同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共同财产的管理原则:甲方与乙方应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共同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2.2 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
(a)日常开支:双方共同负担家务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租金、生活费等;
(b)大额支出:如需进行大额支出,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并得到一致同意。
2.3 重大事项的管理:
(a)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
(b)如需处置共同财产,须提交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4 财产收益的分配: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在计算扣除必要费用后,按双方各自的贡献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界定与管理
3.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所拥有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3.2 个人财产的具体包括:
(a)婚前各自的银行存款、投资、房产等;
(b)婚姻期间继承或赠与得来的财产,若明确注明为个人,亦视为个人财产。
3.3 个人财产的管理由各自单独行使,但不得妨害共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赡养与扶持义务
4.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互负扶持与赡养义务,需共同承担家庭的生活及教育责任。
4.2 双方应相互体谅、支持与照顾,在经济上、精神上给予对方必要的支持,特别是在对方遭遇困境时应给予帮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财产损失或造成对方损害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除非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违约方应在违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3 违约责任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在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之前,均不可随意更改或解除。若需修改,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未果,双方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