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双方”)自愿结为合法夫妻,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共同财产和独立财产的管理和处置,维护家庭和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管理
1.1 双方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经营所得及其他劳动所得;
(2)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家具等动产和不动产;
(3)双方共同投资所得,以及其他共同财产。
1.2 双方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决策,双方应共同参与日常管理、使用及处置。涉及重大事务(如出售不动产、重大投资等)的,应书面征得对方同意。
第二条 独立财产的定义与保护
2.1 双方的独立财产是指: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的存款、股票、房地产及其他资产;
(2)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3)婚姻期间一方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2 双方承诺尊重对方的独立财产,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使用或变更对方独立财产的用途。
第三条 财产的登记与信息披露
3.1 双方应对各自所有的独立财产进行如实登记,包括资产类型、数量、价值等信息,形成《独立财产登记表》,并相互提供必要的财产信息。
3.2 若有新的独立财产产生,双方应及时更新独立财产登记,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4.1 在夫妻关系解除(包括离婚、分居等情况下),共同财产应公平分配,具体分配原则应按双方实际出资、贡献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
4.2 双方同意,离婚时,可考虑通过协商达成的财产协议、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5.2 任何一方如发现对方有违反协议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要求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