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丈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妻子”):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明确各自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均已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收入、房产、股票、投资及其他有效的财产形式。
1.2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独自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归属
2.1 在新居购置期间,双方应明确新居所涉及的财产归属问题。
2.2 新居购买前,丈夫所拥有的资金及财产,如本金、存款、投资收益等,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不折算为共同财产。
2.3 新居购置所需资金来源于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储蓄、投资利益及其他双方共同所得财产,购房支出由甲方和乙方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
2.4 新居购置后,实际价值的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应单方面主张。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夫妻双方在新居购置后,有责任共同管理及使用新居,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处分新居,须经双方同意。
3.2 共同财产的管理应遵循合理、公平、透明的原则,双方均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的财务情况进行查阅和咨询。
3.3 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应确保新居的安全、完整及良好维护,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共同财产贬值的责任由过失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实际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4.2 违约金标准为违反条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两倍,并赔偿因处理违约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4.3 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协议的内容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5.2 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争议解决过程中,不得因争议影响对双方的正常生活和共同财产的使用,原则上维持现状,除非另有约定。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中所有字段文字习惯用法,均不得对协议理解产生歧义。
7.3 除本协议外,双方如有其他任何书面约定,亦应遵守,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为保护隐私,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仅在双方之间披露,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