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配偶A):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B):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登记结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管理及分配问题,特别是针对长途出差期间的财产管理和分配,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投资收益、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
1.2 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由双方共同享有,使用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各方所持有的财产及婚后通过个人努力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遗产、赠与、继承等。
2.2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各方无权干涉对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条 长途出差期间的财产管理
3.1 当一方因工作需要进行长途出差时,另一方应予以相应的财产管理,确保共同财产的安全。
3.2 出差方应在出差前提供相关财产管理权限和必要的指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的使用、共同财产的支出范围等。
3.3 双方在出差期间应定期进行财务沟通,保障共同财产的透明管理。
第四条 财产分配及使用
4.1 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如需分配,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4.2 双方同意在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且不影响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
4.3 各方在使用共同财产时,必须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与共享权,防止个人利益的侵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
5.2 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但不低于共同财产的20%。
5.3 违约方需承担由于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婚姻存续期间。
6.2 如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亦可修改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3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的隐瞒行为均不能影响本协议的生效与实施。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8.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释和修改协议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