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丈夫”):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妻子”):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
鉴于丈夫与妻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愿进入婚姻关系,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婚内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配与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财产界定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努力所产生的所有财富,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形式的财产。
1.2 夫妻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继承或赠与而得的财产,且该财产在赠与或继承时明确为个人财产的。
第二条 财产管理
2.1 丈夫和妻子均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但应及时、如实地向对方报告财产的管理情况。
2.2 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涉及出售、抵押、租赁等重要决定。
2.3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一致同意后处理涉及共同生活的重大支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住房的购买、装修及大额家具的购置。
第三条 收入分配
3.1 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劳动收入在婚后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3.2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丈夫薪资收入的70%应作为家庭共同支出,30%可由丈夫自由支配;妻子薪资收入的70%应作为家庭共同支出,30%可由妻子自由支配。
3.3 夫妻一致同意以双方的共同收入作为家庭生活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费用、子女教育支出等。
第四条 财产处置
4.1 在婚内共同财产的出售或转让时,需双方协商一致。
4.2 若一方因工作需要需变更夫妻共同财产的用途,需提前向另一方说明情况并获得同意。
4.3 夫妻共同财产如需贷款或抵押,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额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2 违约方应在收到损失方的通知后15日内进行赔偿,如逾期未赔偿,损失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2 因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而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另一方可请求解除本协议或调整相关的财产分配条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维护家庭和谐与财产安全。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丈夫)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妻子)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