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为明晰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资产与共同债务的管理与分配,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共同资产的认定
1.1 共同资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取得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姻期间所购买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2)婚姻期间所取得的动产(如车辆、家具、电器等);
(3)婚姻期间的收入(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4)婚姻期间接受的赠与或遗产,但任何一方明确放弃的财产不视为共同资产。
第二条 共同债务的认定
2.1 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名义下的贷款(如房贷、车贷、信用卡债务等);
(2)为了共同事务而产生的其他债务(如共同投资的借款等);
(3)一方为共同生活支出而产生的合理债务,但另一方有明确反对的除外。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在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共同资产进行管理和支配。
3.2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妥善保管和维护共同资产,不得将共同资产出售、出租、赠与或抵押,未经对方同意。
3.3 双方须共同承担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如一方无力清偿,应由另一方合理承担。
3.4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如需消耗共同资产,应提前征得对方同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条 资产与债务的管理
4.1 夫妻双方应共同决定重大资产的购买与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超过___元的资产。
4.2 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处分共同资产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3 共同债务的清偿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清偿方案,确保债务及时足额清偿,避免因未按时清偿而导致的损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2 赔偿金额应以直接损失为准,间接损失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5.3 違約方还应承担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如需书面协议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6.2 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认为本协议条款不适用,有权提起修改请求,另一方应以诚信原则进行协商。
6.3 若婚姻关系解除,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资产与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分配与清偿。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夫妻关系解除之日止。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双方在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协议,并承诺遵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