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
签署日期:【 】
签署地点:【 】
甲方(妻子):【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丈夫):【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合为夫妻,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归属及管理,特制定本《婚内财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财产界定
1. 甲方、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性资产,均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方、乙方所获得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折旧、投资收益、继承、赠与等,均归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
二、财产管理
1. 甲方、乙方应共同决定家庭重大财务开支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购车、投资等,每次开支需双方协商一致。
2. 甲方、乙方各自在家庭日常开销中享有相应的开支权,所需金额及范围应在日常生活中共同商议后确定。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共同财产的处置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共同财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若因处置共同财产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四、个人财产的管理
1. 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若由一方管理及使用,另一方不得干预。但甲方或乙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财产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 个人财产的处理及收益的使用权归各自所有,但不得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五、财产继承与赠与
1. 甲方和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对各自财产的继承和赠与事宜,确保各自在离世后,财产能够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分配。
2. 任何一方的继承或受赠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利,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补偿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整个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承担原协议项下的责任。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双方书面确认,且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
1.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九、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双方在法律上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2. 本协议的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