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分割及个人财产保护的详细约定合同
甲方:______(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基于双方的自主意愿,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或一方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收入所得,如工资、奖金、股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2) 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投资的财产;
(3) 婚姻期间所获赠与、继承而归于双方共同的财产;
(4) 其他共同取得的财产。
1.2 除以下财产外,均视为共同财产:
(1) 婚前个人财产;
(2) 当事人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个人赠与、继承的财产,且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
(3) 明确标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其他资产。
第二条 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且在财产管理与使用中相互配合和沟通。
2.2 共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方单独使用或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需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者不予承认。
2.3 夫妻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收入分配和处分,但应在约定范围内进行,不能违背本协议的规定。
2.4 除非经过双方书面证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将共同财产转让、质押或以其他形式处分,亦不得将共同财产用于个人的投资或借款。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3.1 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可采取分物、变现、抵消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进行。分割方式应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3.3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协商确定分割的先后顺序,若出现争议时,应优先考虑儿童的抚养权益及双方的生活保障。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保护
4.1 双方均承认婚前个人财产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婚前的个人财产应依法予以保护。
4.2 婚后个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4.3 除了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标明的财产外,婚后所得之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若个人所得的具体性质与约定不符,需提供证明以确认其个人财产性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任意条款,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5.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法律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公证费等。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如欲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达成新的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6.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