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并希望在婚姻期间就各自及共同财产的管理及处理事宜达成一致,特制定以下条款,作为双方的法律约定。
第一条 术语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及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等。
1.2 “个人资产”是指婚前各方各自持有的财产,或婚后由一方独立取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赠与所得等。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均有权利要求对方提供与双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的信息。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透明度。
2.2 甲方有权使用和支配其个人资产,乙方不得随意干预或主张权利。
2.3 乙方有权使用和支配其个人资产,甲方不得随意干预或主张权利。
2.4 共同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应基于双方的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
2.5 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包括日常生活开支及子女的教育等费用。
第三条 资产的归属与处置
3.1 婚前各方的个人资产在婚姻期间仍归个人所有,并不得因婚姻关系而发生转移或归属变化。
3.2 婚后的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应轮流决定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
3.3 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继承、赠与财产,若赠与或遗赠明确指明为个人财产的,均属该方个人资产。
3.4 若因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任何一方如需处分共同财产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若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而私自处分其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确认该行为无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需对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4.2 如果因一方违约导致财产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生活造成的影响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心理损害。
4.3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的30日内,履行赔偿责任,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则守约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维权。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变更。
5.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5.3 如果本协议的某一条款因法律的变更或无效而需修改,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应尽量按其原意进行执行。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若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本协议已充分阅读并理解,双方自愿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