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就婚内财产的分配与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取得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股票、债权、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产。
1.2 “限购期”指双方忍让期内或因特殊情况限制财产购买的明确的时间段,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3 “管理”指对共同财产的使用、保管、处分、收益等活动。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共同决定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置。
2.2 甲方和乙方各自有义务维护共同财产的完好、增值,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
2.3 任何一方在限购期内不得阻碍对方对共同财产的正常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2.4 双方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相互通报共同财产的状况,保留好相关凭证和文件。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3.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及乙方共同决定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方式。
3.2 在限购期内,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决定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3.3 双方同意在共同财产的收益方面,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比例详见附录。
3.4 在限购期结束后,双方可对共同财产进行重新评估和分配,所有异议应在期限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如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对方利益受损,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追加费用。
4.2 一方如未按时通知对方有关共同财产的状况,导致对方在合理时间内未采取适当措施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在出现重大违约情况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解释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署,方可生效。
5.3 若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被认为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则该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本着诚意另行协商解决。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附件(如适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7.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与乙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进行解释。
(以下空白,供甲乙双方签字使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