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以下统称“双方”)已经建立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归属,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中的“共同财产”指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性收入、奖金、投资收益、房产增值等。
1.2 本协议中的“个人财产”指双方在婚姻前取得的财产,或婚姻期间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财产,并在协议中明确列示。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组成
2.1 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除个人财产以外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2.2 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包括:
2.2.1 双方的工资、奖金;
2.2.2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2.2.3 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基金、房地产等;
2.2.4 其他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界定
3.1 婚姻双方在婚姻前各自拥有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
3.2 婚姻期间获取的财产如系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且有明确的赠与或继承说明者,亦视为个人财产。
3.3 个人财产的具体内容包括:
3.3.1 婚前各自的存款、房产、车辆;
3.3.2 婚后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
3.3.3 其他明确属于一方的个人资产。
第四条 财产管理权
4.1 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权。
4.2 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4.3 单方处置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双方均有权了解共同财产的情况。
5.2 双方应当相互支持、相互协助,共同管理和维护共同财产。
5.3 双方应当对共同负担的家庭支出进行合理的安排与分摊。
5.4 任何一方在家庭中和事业发展中,应当尊重对方的意见,充分沟通,确保家庭和谐。
第六条 财产分配
6.1 在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即五五开分配原则。
6.2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6.3 若因一方的不当行为导致共同财产减值或损失,另一方可以在分配中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
7.3 对于因单方处置共同财产导致的损失,违约方需对守约方进行全额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双方均应遵守协议内容。
8.2 本协议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法律上对财产的合法主张,若本协议的某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其余条款依然有效。
8.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需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方可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