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号码),住址:(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号码),住址:(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合法婚姻关系,经过深思熟虑,因诸多原因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为确保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合理分配,保障其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本协议中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获得的、可依法分割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房产及其附属物;
(2)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
(3)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4)企业股权;
(5)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赠与和继承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共同财产);
(6)其他依法认定的共同财产。
第二条 财产清单
1.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向对方如实提供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清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证、合同等)。
2. 财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第(一)条所述项目,并需要明确财产名称、性质、数量及估值。
第三条 财产分割原则
1. 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割:
(1)共同经营的企业及其产生的利润,按股权比例分割。
(2)共同购置的不动产,按购房出资比例分割;
(3)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按双方实际贡献和协议约定分割;
(4)双方协商未解决的部分,由法院依法裁决。
3. 在财产分配中,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生活需要及对家庭的贡献,合理调整分割比例,确保弱势方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条 财产分割实施
1.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完成财产的分割与交接。
2. 财产交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其中不动产需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金融资产需到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3.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交接共同财产。
第五条 共同债务的处理
1.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承担责任。
2. 债务负担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收入状况及对家庭的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3. 在分配后,如有一方未清偿的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若此债务为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共同履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财产价值的10%。
2. 由此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个人及财务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违反保密条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额度为泄露信息带来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修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2. 协议的解除应基于双方的同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且双方均系自愿签署,不受任何胁迫及误解。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以下为双方签署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