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订立本婚内财产协议,并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特别是在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分配方面,双方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共同劳动、投资、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房产、车辆及其他有价值的财物。
1.2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1)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大宗物品,其归属均视为共同财产;
2)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因共同经营、投资等方式增值的财产也视为共同财产;
3)双方同意共同名下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认定
2.1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在婚前或婚后单独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赠与、继承、婚前财产及婚内个人独立所得等。
2.2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在婚前甲方或乙方所拥有的财产;
2)婚后由甲方单独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3)婚后由个人努力取得的劳动报酬、奖金等,若未表现为共同财产。
第三条 财产分配原则
3.1 共同财产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3.2 若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达成一致,应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财产评估,确保分配的公正性。
3.3 个人财产在婚姻解除时不受共同财产分配的影响,应当保留原有权益。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管理、使用与处分,但应以不损害对方权益为前提。
4.2 双方应如实告知对方各自的债务情况,若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4.3 双方应共同维护共同财产,确保其不因一方的原因而受到损害,若因一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共同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5.2 如果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5.3 双方同意在发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协议,除非另一方同意并书面确认。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3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