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自愿签署,双方均承认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为合法夫妻,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财产及债务的管理、使用、处分及分配事宜,特订立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与管理
1. 甲乙双方在婚内所得的收入、资产及其产生的收益,均视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2. 双方可共同协商制定共同财产管理方案,确保共同财产的安全、增值。除紧急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理共同财产。
3. 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需取得对方法定或书面同意,如未经同意擅自处分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因处分行为取得的收益。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界定
1.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所购房产、车辆、存款、投资以及因遗赠或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均视为个人财产。
2. 各方个人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分权利由各自独立行使,另一方不得无故干预、要求赔偿或施加影响。
3.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除法律规定外,仍为原财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
第三条 债务责任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均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的界定以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2. 各方的个人债务,仅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债权人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对于任何一方因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 如共同债务未按约定期限偿还,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各自经济能力及实际情况共同承担。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应依法维护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安全,妥善保管财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与损害。
2. 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自身的经济状况及财务变动,并在重要经济决策上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彼此的知情权。
3. 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在婚内财产管理及分配中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抵制不正当利益行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限,且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各项财产价值的10%。
2. 在合同生效后的任何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夫妻共同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协商确定处理办法。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终止协议,修改、解除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协议如需补充或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 若本协议某一条款被法院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