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享与管理事宜,特制定本婚内财产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的定义
1. 本协议所称“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货币、房产、汽车、股票、基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性权益。
2. 双方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不在本协议的适用范围之内。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利参与和管理双方的共同财产。
1.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收益等。
1.3 甲方如有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财务决策,应提前征得乙方的同意。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利参与和管理双方的共同财产。
2.2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收益等。
2.3 乙方如有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财务决策,应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
1. 双方共同财产的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1 所有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决策时需协商一致。
1.2 双方应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审议共同财产的使用状况和增值方案。
1.3 双方在处理任何共同财产时应相互通报,不得擅自转让、出售或抵押。
2. 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联合账户,用于管理共同收入及支出。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1. 双方在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应该尽量友好协商分配共同财产。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为:
1.1 按照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资产的实际获得价值进行分配。
1.2 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公平公正,双方均有权利提出意见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2. 双方如不能达成一致,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仲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致使另一方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律师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达成,且需双方均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