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或各自的收入、财产积累而形成的财富,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性收入、房地产、存款、股票、债券、知识产权等。
2. 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获得的继承财产或赠与财产,除非明确表示为共同财产,均视为个人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1. 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权,任何一方在管理共同财产时需征得对方同意。
2. 双方同意成立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管理委员会”),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指定一名代表,共同负责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决策。
3. 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财产的投资、处置、赠与、继承及其他相关事务,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做出重大决策。
4. 双方同意定期召开家庭财务会议,至少每六个月一次,以审查共同财产的管理状况及未来的财务计划。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在离婚或分居情况下,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合理。具体分配方案需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家庭责任及子女抚养等情况进行考虑。
2. 如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3. 若一方欲转让、出售共同财产,需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1. 甲方和乙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各自独立管理,彼此不得干涉。
2. 双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有需归属共同财产的约定,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说明。
3. 在离婚或分居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事项导致的损失的百分之十五。
3. 若由于故意行为导致委托财产严重损失,违约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确保各自在法律上的签署能力。
2. 本协议在任一方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3. 本协议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效,不得因此而影响协议的合法性。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律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解除或变更均需书面形式进行。
3. 本协议条款如遇不明确之处,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解释,并尽量达成共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