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防止因家庭企业经营而可能产生的财产争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家庭企业经营所得、其他收入等,均认定为共同财产。
1.2 共同财产中的每项资产的详细清单应在本协议附件中列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认定
2.1 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双方婚前所持有的财产,明确为个人财产;
(2) 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明确为个人财产;
(3) 个人名义下的投资及其收益,除非双方另行约定。
2.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详细列示,并在本协议附件中列明,确保双方对各自个人财产的知情权。
第三条 家庭企业的经营与财产分配
3.1 家庭企业的定义为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及经营的企业,或单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创办的企业。
3.2 夫妻双方都应积极参与家庭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管理。任何一方如需退出管理,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确定相应的财产分配方案。
3.3 若一方投资家庭企业,所得利润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比例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1) 甲乙双方有权监控制家庭企业的财务状况,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资料;
(2) 甲乙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进行协商,并需要对方的书面同意;
(3) 任一方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提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获得相应的份额。
4.2 义务
(1) 甲乙双方应互相支持,尽其所能共同经营家庭企业;
(2) 任何一方不得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置共同财产;
(3) 针对家庭企业的重大决策,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确保共同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利润损失等。
5.2 如因一方违法或过失行为,导致共同财产受到损失,造成对方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协议的违约金应在具体损失的基础上另行商定,违约方应按商定的违约金赔偿对方。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6.3 若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悖,以法律法规为准,其他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协议所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遗漏或不足之处,参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附件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任何对此协议的解除或修改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甲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