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A):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B):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合为夫妻,基于共同生活与相互信任的原则,为了对各自财产及共同财产的管理进行明确约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财产性质的界定
1.共同财产: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工资、奖金等合法渠道获得的收入,以及其他共同出资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1.2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不动产及其他一切在婚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的财产。
2.个人财产:
2.1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各自的存款、房产、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资产。
2.2 婚后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归赠与或继承的一方所有,属于个人财产。
2.3 个人财产不得无故转为共同财产,若转为共同财产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二、财产管理与使用
1.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1.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共同决定,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消费、投资或转让事项,均需要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1.2 共同财产的日常使用由双方协商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2.1 个人财产由各自负责管理,各方有权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处分、赠与等,且不需对对方进行事先通知。
2.2 个人财产的盈亏由个人负责,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
三、财产的债务承担
1. 共同债务: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均在法律范围内负责偿还。
1.2 共同债务的使用目的及资金来源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记录。
2. 个人债务:
2.1 甲乙双方婚前及婚后自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一方如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需有独立的偿还能力,不得利用共同财产偿还。
四、财产变动的约定
1. 重大财产变动的约定:
1.1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变动(如出售房产、车辆、投资等)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未经同意的交易视为无效。
1.2 任何一方若欲对共同财产进行变动,需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其同意。
五、违约责任
1. 若出现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未经对方同意处置共同财产或私自增加债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为维护其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 违约责任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法协商一致时可提交法院解决。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要双方再次书面协商,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法律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所作约定需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不履行则自愿接受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