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并希望在财产分配、投资收益及债务责任等方面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在家庭财产管理过程中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时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分配,以及投资收益和债务责任等相关事项,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合法取得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投资的动产与不动产;
(3)任何形式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利息及其他收益;
(4)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5)其他依法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2.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原则上不视为共同财产,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1. 甲乙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和使用权,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理共同财产。处理共同财产时,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 在共同财产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委托一方负责具体的财产管理事务,另一方应当予以支持,但任何重大决定仍需双方共同认可。
第四条 投资收益的分配
1. 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原则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平等分配,比例为50%:50%。
2. 乙方有权在共同财产未受到损害的前提下,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投资,若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配。
3. 对于因共同财产的投资而导致的亏损,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共同承担,除非存在明显的过错。
第五条 债务责任的规定
1.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日常开支所致的债务、共同购房、购车等所引起的债务。
2. 对于共同债务,甲乙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明确自身的还款比例、还款期限及方式。在债务清偿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还款计划。
3. 若因一方行为导致共同债务的增加,需由该方承担超过合理范围的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 若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除非出现法定解除事由。
2. 如因婚姻关系的解除(包括离婚、分居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新的财产分配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自愿遵守协议内容,维护各自的合法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